各市(州)、县(市)农广校: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是提高社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配合农业部各项农业培训工程、项目和省农广校招生—就业承诺制的实施,根据农业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0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实施对象 社会各有关行业从业人员,农广校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等均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二、鉴定工种(职业)、等级
(一)鉴定工种
农业行业工种(职业)有:农艺、农作物植保、果树园艺、蔬菜园艺、花卉园艺、茶叶加工、家畜(禽)饲养、动物疫病防治、动物检疫检验、水生动物饲养、农机修理、农资营销员等:
通用工种(职业)有:茶艺、商品营业员、财会、电工、家电维修、制冷设备维修、家政服务、客房服务、旅店服务、保安、服装缝纫、电子操作、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操作等。
(二) 等级
实施鉴定的各工种(职业)均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5个等级。
三、申报条件
(一)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申报条件
1、 在本技术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可申报初级工鉴定;
2、 在本技术岗位连续工作5年或取得初级工3年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鉴定;
3、 在本技术岗位连续工作8年或取得中级工3年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鉴定。
(二)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解决本职业(工种)岗位上关键性的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具有传授技艺和培训下一等级人员的能力。在本技术岗位连续工作12年或取得高级工3年以上的可申报技师鉴定;在本技术岗位连续工作15年或取得技师3年以上的可申报高级技师鉴定。
四、培训与考核要求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鉴定包括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鉴定采取技能鉴定和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法,实行技能鉴定与综合评审分开,先鉴定后评审。综合评审是对日常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进行考核,重点考核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潜在能力、技术创新、传授技艺等方面。
技能培训 由各市(州)、县(市、区)农广校具体承办。培训采取就地、就近、脱产、半脱产等形式进行;
考核鉴定 由省农业厅职教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省农广校)组织实施。
鉴定、考评合格者颁发农业部或省劳动厅验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就业、执业、单位录用和境外劳务输出的重要凭证。
凡申请鉴定的人员可持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毕业文凭、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有效证件到当地农广校报名,并填写有关表格,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
五、报送资料表格要求
(一)农业行业特有工种
1、高、中、初三个等级
(1) 《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一式一份;
(2) 《操作技能考核测评记录表》一式一份;
(3) 申报者小二寸照片一张。
2、技师、高级技师
(1)申报者个人身份证、毕业文凭、等级证书、有关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者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3)《农业技师任职资格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
(4)《操作技能考核测评记录表》一式一份;
(5)《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一式一份;
(6)申报者小二寸照片三张(其中两张贴在《农业技师任职资格申报审批表》上。
(二) 通用工种
1、申报者个人身份证、毕业文凭、等级证书、有关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一份;
3、《湖北省职业技能操作考核登分表》一式一份;
4、申报者小二寸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上。
另外办理资格证书的一张照片须按序粘贴在16K纸上,照片下方和照片背后写上鉴定者姓名。
六、收费标准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执行农业部、省劳动厅、省物价局和当地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
(一)培训费:由培训承办单位收取。
(二)考核鉴定费:农业行业工种初、中级职业资格为50元/人,高级职业资格为70元/人,技师、高级技师为100元/人;通用工种除计算机系统操作工为180元/人外,其余为150元/人。以上费用标准,由有关各县(市、区)农广校上交省农业厅职教中心鉴定(所)站(省农广校)。
七、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工作。
全社会、包括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人员以及鉴定对象对职业技能鉴定这项工作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的认识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农广校系统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宣传要重点放在三个层面上:一是各级农广校和广大办学人员自身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是国家实行就业准入制的重要内容。二是要把“多一项技能,多一条就业出路;多一本证书,多一次就业机会”的认识深入广大学员心中,充分调动广大学员参加技能培训和鉴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要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与农广校培训、学历教育融为一体,化解工作难度,降低工作成本。
(二)继续强化“双证制”。
在农广校各层次教育中,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农广校大、中专毕业生要全面实行学历教育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并重制度。
(三)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职业技能培训要与农业部门各项农业培训工程、项目和省农广校招生—就业承诺制的实施,特别是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结合起来。
(四)加强与有关行业、营销部门的联合,不断扩大鉴定领域。
加强与茶叶加工、农资等行业的联合,对从业人员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强与当地监狱的联合,对在押犯人实施技能培训,使其回归社会后多一项谋业的技能,减少再犯的隐患。
(五)健全考评员队伍,提高素质,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康发展。
考评员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重要基础。我站今年准备举办一期通用工种考评员培训班,充实、完善我站考评员队伍,使其专业结构更加合理。请各级农广校与联合办学的培训单位、学校商量,积极推荐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培训时间定于5月底6月初,5月20日前请将参训人员及相关专业报我站。
(六)实行随时鉴定的工作机制。
联系人:胡继红 联系电话:027-87211405
二00四年四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