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教育接轨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通知
2004-03-31 来源:

各市(州)县(市、区)农广校:
     在目前人才市场竟争越来越激烈、就业单位对打工人员学历和技能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为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尽快转移,提高农民收入,省农广校计划2003年中专办学下沉,广泛与乡镇成人学校和普通中学以及单位或个人出资承办的各类技能培训学校联合开办中专班。各级农广校要解放思想,开阔思路,充分利用农广校远程教育优势,广泛开展联合办学,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要争取市县领导、组织、人事、教育、劳动等部门的支持,要主动上门与乡镇领导和有关学校认真协商,先拿出联合办学方案,然后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学模式:初中、高中毕业生(或在读生套读)——中专班——就业;
二、招生对象:初、高中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生)和具备相应学历的农村青年。
三、报名注册:实行春秋两季招生、两次录取、注册。春季招生学制从5月份开始计算,由市州分校于5月中旬统一到省农广校办理录取注册手续;秋季招生学制从9月份开始计算,由市州分校于9月25日前统一到省农广校办理录取注册手续。
    四、中专学制:初中生2年,高中生1年;也可采取学分累进制形式。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见附件)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考核合格,则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证书;
    五、联办单位:县、市农广校与本县、市乡镇成人学校或普通中学以及单位或个人出资承办的各类技能培训学校;
    六、管理体制:由县、市农广校和本县、市乡镇成人学校或普通中学以及有关学校共同组建管理机构,采取分工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共存的运行机制;
    七、 办学地点:选择在乡镇成人学校或普通中学以及有关学校内,设立一个中专教学班;
    八、师资来源:由县市农广校和成人学校或普通中学及有关学校共同承担,部分专业教师从社会聘请;
    九、专业设置:经济管理、机电、市场营销、保安、计算机应用(限于有条件的学校);
    十、教学方式:按照湖北省农广校制订的教学计划,采用远程教学、自学和面授辅导相结合,原则上要求实行全脱产学习;
    十一、就业途径:凡参加省农广校中专班学习,并取得农广校毕业证的学员,由省校和省劳动厅劳力市场全部安排就业,并签订学员就业协议书;省校对学员承诺,学员毕业后两个月内没有安排就业,将全额退还学费。如果己安排学员就业而不上岗的,由学员自己负责;
     十二、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2002]233号文件规定,一年制 学费800元,二年制1500元,教材费按实价收取。省校收取教学指导费50元/年,市州校30元/年。省校另收取录取费、毕业证工本费20元。余下部分由县市分校与具体承办单位协商分配;
    十三、省、市(州)、县(市)校主要工作职责:省校负责制定教学计划(见附件)、教材订购发放、学员录取注册办证和毕业生就业安排等项工作;市(州)校负责本地县(市)招生宣传发动、教学质量检查与督导、协调解决办学过程中有关问题等项工作;县(市)校具体负责招生办学日常工作。
   
    附件:湖北省农广校中等学历教育经济管理、机电、市场营销、保安、计算机应用等五个专业教学计划

二00三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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